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
文章列表
萧山区认定58家2017年度总部企业
2019年2月27日  永顺县离婚律师

萧山日报讯日前,我区完成了2017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工作,经区总部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评审查,确定万向集团公司、传化集团有限公司、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为2017年度萧山区总部企业。

2018年是全区新一轮政策兑现的起始之年,也是总部经济政策第四轮兑现的起始之年。今年以来,萧山乘胜追击,抢抓机遇推动总部经济发展,做好顶层设计、出台相关政策,陆续接到了国内外一批知名企业的“橄榄枝”,总部经济发展显现活力。

总部经济带动工业转型升级

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与过去相比,总部企业认定的难度逐年上升,这是因为近年来,萧山新经济、新业态、新企业不断涌现,总部经济呈现多种形态。

来自台湾的友嘉集团就是带着研发中心一起落户萧山的。今年9月,总投资8000万美元、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的友嘉集团中国总部及全球创新研发中心,成功签约落户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。

在2018浙江·台湾合作周开幕式上,友嘉集团相关负责人说:“新设立的友嘉全球创新研发中心,将引入欧美数控高端人才,着力开发5轴联动高端数控机床及其关键零组件,同时将与客户协同开发各类客制化自动化装置。”

此举将为萧山的精密机械制造业搭建发展平台,推动我区工业转型升级。

“总部经济作为加速服务业尤其是生产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途径,不仅可以突破资源约束的现实瓶颈,还能通过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城市的转型升级,有利带动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。”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
总部经济需要政策扶持

与生产制造环节相比,企业总部搬迁成本较低,呈现一种“候鸟式经济”态势。一个城市或地区发展总部经济,就是要立足当前,谋划长远,努力创造相对优厚的条件,加快总部经济“大气候”形成,才能吸引企业总部的“金凤凰”群体迁来。

具体表现为操作性强的规划目标和实施办法,以及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。

以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来看,我区新引进总部企业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工商、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;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;当年在萧实缴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。

已在萧的总部企业实缴税收要求更高:农业企业要达到500万元、工业企业要达到6000万元、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要达到2000万元。其中银行、保险、机场、烟草、电力、房地产等行业以及区属国有非上市企业被排除在外。

判定标准严格也意味着萧山发展总部经济的高定位、高要求。相应的,在政策扶持上,萧山也延续了一直以来的高水平。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,按其对区财政贡献给予第一年100%、第二年80%、第三年60%的资助;对已在萧总部企业,以其对区财政贡献逐年递增10%为基数,按50%、55%、60%分档给予资助。


来源: 永顺县离婚律师  


李军——永顺县离婚律师

13974383486

扫描二维码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永顺县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974383486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