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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不能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
2021年8月4日  永顺县离婚律师

 宋,永顺县资深婚姻家庭律师,现执业于永顺县蓝鹏(永顺县)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哪些人不能办理涉外结婚登记

根据《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》第4条之规定,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: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;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。



  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有现役军人、外交人员、公安人员、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。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。


  根据《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》第4条之规定,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:


  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。其范围是:


  ①现役军人,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,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。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、转业军人,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,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。


  ②外交人员。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,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、领馆的外交官。


  ③公安人员。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。


  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。是指国家党政机关、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,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。


 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,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。


 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。


  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,正在接受法律制裁,被限制了人身自由,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。







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

  涉外婚姻,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之间的婚姻。在中国,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、离婚或恢复结婚。那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,以供参考。



  涉外离婚需要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。那么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。


  涉外婚姻离婚的程序如下:


  一、一方为中国公民,一方为外国公民,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。


 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:


  1、国外一方能回国,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。


  2、国外一方不能回国,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步骤同上。




  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。


  1、国内一方将结婚证、公证书、原告身份证、被告身份材料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,提起离婚诉讼。


  2、法院经审查立案后,送达应诉通知,择日开庭,步骤同上。


 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,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,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,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。如有错误,修改起来非常麻烦。


  二、双方均为中国国籍,在国内登记结婚,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。


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,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,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。解决方式:


 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:


  1、国外一方,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。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、离婚意见书,授权委托书、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、领馆认证。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,但费用相对不高,如,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,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。


  2、与此同时,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,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,迅速、快捷地解决CASE。


  3、法院择日开庭后,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,一般当日生效,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。


  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:


  1、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提交结婚证、原告身份证、被告国外的住址,以及其他相关证据。


  2、法院审查立案后,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,若不能,或被告杳无音信,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,


 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。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:


  其一: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,作出答辩,法院择日开庭,裁决是否判离;


  其二:将传票送出三个月,被告方仍杳无消息,一般法院会再公


  告七个月,之后,缺席判决。应当指出的是,如果缺席判决,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,而对于财产部分,法院一般不予处理。


  三、双方为外国公民,结婚注册地在国外,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。


  由于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,立此类案件时,可能会遇有一些问题,甚至在不同的法院,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。法院一般的做法是,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,法院一般受理,并作出调解书。但是,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,各法院认识不同。


  四、一方为中国公民,一方为外国公民,在国外登记结婚,离婚的处理。


  1、首先,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,在所在国公证后,再到我驻该国使、领馆进行认证,然后在国内立案。如果双方均在中国,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,但不予配合,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,在于公证、认证的进行。对于来自香港、台湾、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,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、认证手续。以香港为例,该结婚注册证书,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 查证,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,再加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,才可有效地在中国法院使用。


  2、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、认证后,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,引起立案程序。如果双方离婚合意,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;若一方不同意,或一方杳无音信,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。


 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涉外婚姻离婚最新程序的相关内容,希望能帮助到你。涉外婚姻的处理方式与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异。每个国家之间的风俗、人文、教育等方面的差异,也是导致各国对婚姻的规定存在不同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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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军——永顺县离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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